根据《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对拟选聘人员予以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职位试用期。
报名序号 | 报考岗位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备注 |
100004 |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初级岗位职员 | 方远 | 150203********0330 |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4年7月1日至7月5日。
二、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反映。
受理电话:0472-3163413。
特此公告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7月1日
原文: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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