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呼伦贝尔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竞争性比选工作方案》,现将呼伦贝尔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竞争性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竞争性比选岗位为财政事业发展中心(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1名,具体岗位详见《2025年呼伦贝尔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比选方式及范围
本次比选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方式。比选范围为呼伦贝尔市各旗市区及以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比选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2.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具有2年以上事业单位(列编)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
3.年龄为38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不定档次除外);
6.具有竞争性比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竞争性比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报名比选
1.未经主管部门及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或推荐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其中,人才引进人员未设定服务期的,最低服务年限按3年掌握;
7.试用期内(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处于呼伦贝尔市其他单位竞争性比选或公开选聘岗位试用期(考察期)的;
9.岗位聘用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违反组织人事相关工作规定情形。
四、比选程序
(一)报名
1.本次竞争性比选采取个人报名或主管部门推荐方式进行,经主管部门及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名。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3日至10月2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申请报名竞争性比选人员填写《呼伦贝尔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报名人选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工作经历(学习、工作经历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所填报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比选资格。
3.报名者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名表》需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盖章。
4.相关证明材料
(1)《报名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
(4)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复印件;
(5)首次进入事业单位的录(聘)用文件或相关材料复印件;
(6)历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
(7)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意见等证明材料;
(8)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中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复印材料须要素齐全:即复印人、审核人、复印时间、“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公章)于2025年10月29日17时(通过邮件报名以邮箱显示时间为准)前扫描PDF报送至市财政局人事科或发送至邮箱hlbesczjrsk@163.com,邮件名称务必为“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5.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名者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时间为2025年10月23日-10月2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根据报名材料,重点审查报名人员所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比选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报名表》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或隐瞒重要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材料之间相互矛盾的,审查一律不予通过,其原因将反馈至报名时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在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官网发布。
(三)考试
1.开考比例。比选岗位通过审查人数与岗位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比选岗位。
2.考试方式。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及相关要求将在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官网发布。
4.成绩规定。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为100分,最低分数线60分,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时间90分钟。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将通过邮箱发放准考证,参加笔试需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成绩在笔试结束后3日内在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官网公布。
(四)考察
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党组1:1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岗位匹配度及社会信用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进一步把严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等。
考察组将重点查阅干部人事档案,重点核查“三龄两历一身份”、列编方式、职务变动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立案期、处分影响期、任职试用期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等情况,就人选廉洁自律情况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
考察合格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档案复审,档案审核通过的进入下一环节。
(五)公示、岗位试用期以及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市财政局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结论提交局党组讨论确定进入岗位试用期,并在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岗位试用。公示期满后,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试用,待查清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试用;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试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进入岗位试用期。岗位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拟聘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
3.办理手续。岗位试用期满后,市财政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适合岗位要求的,报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并根据岗位聘用有关规定聘用到相应岗位;不适合岗位要求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递补
因个人原因放弃、考察、公示等环节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纪律和监督
(一)对报名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比选资格。
(二)报名人选须全面、如实、及时按要求提交材料,切实保证比选顺利进行,凡未按要求参加任一环节的,即视为比选人员放弃参加比选。
(三)本次竞争性比选的资格条件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呼伦贝尔市财政局竞争性比选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0-8115627 监督电话:0470-8115591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附件: 1.2025年呼伦贝尔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25年呼伦贝尔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1:2025年呼伦贝尔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5年呼伦贝尔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呼伦贝尔市财政局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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