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鄂伦春自治旗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拟补充录用人员的公示

根据《2023年度鄂伦春自治旗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招聘程序,结合全旗社区工作人员岗位缺额实际及考生考试总成绩、体检、政审结果,现对拟补录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予以公示。

一、拟补录人员名单

阿里河镇(2人):李胜、孙迪

大杨树镇(9人):陈雪、谷婷婷、田友良、申畅、陈琪、

崔文秀、王硕、马丽影、张泽旭

甘河镇(2人):尹维艳、王争

吉文镇(1人):李程程

宜里镇(1人):常桂艳

诺敏镇(1人):徐志强

古里乡(1人):刘珩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24年7月9日至7月15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人员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方便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公示办公室设在旗委社会工作部办公室(老旗委楼118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 9:00-12:00

14:00-17:00

受理电话:0470-5623260

鄂伦春自治旗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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