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鄂尔多斯”战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鄂尔多斯市委 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人才政策 打造一流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党发〔2023〕19号)、《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人才友好型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党办字〔2024〕26号)、《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60号)等规定,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社会科学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鄂尔多斯市社会科学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鄂尔多斯市社会科学研究中心(鄂尔多斯市社会科学研究院)拟引进2名高层次人才,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具体情况详见《鄂尔多斯市社会科学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目录》(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突出的专业技能水平、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博士学位);或能够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博士学位)。
4.专业要求:所学专业符合《鄂尔多斯市社会科学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目录》(附件1)所列专业要求。
5.年龄条件:发布人才引进公告之日起,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含),即1984年9月26日(不含)以后出生。
6.不接收以第二学位、辅修学位的报考。
7.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和离开我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待遇
办理引进人才人事手续(能够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博士学位的,在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后办理),列编注册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符合鄂尔多斯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政策,且只享受一次。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ordos.gov.cn)、鄂尔多斯社会科学网(http://ordosskl.org.cn/)、“暖新闻”微信公众号、“鄂尔多斯社科之家”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发布人才引进公告。2025年10月10日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23日。
(二)报名
1.报名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鄂尔多斯市社会科学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
填表时,统一按照干部工作标准填写,“子女及其他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情况”一栏,须依次填写子女、本人及配偶父母有关情况(配偶情况在上栏填写);“学习简历”一栏,填写从就读大学至博士研究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院、院系和专业;“工作简历”一栏,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职称、职务;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岗位目录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报考者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以及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等,报考者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
2.报名人员提供如下报名材料(业绩评估材料):(1)本人签字后的《报名登记表》;(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一页);(3)大学至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4)已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博士学位)的:国民教育序列博士研究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海外高校博士研究生提供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能够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博士学位)的:国民教育序列博士研究生提供就读学校、学院或教务处出具的证明材料(明确所学专业、入学年月和预计毕业时间,加盖公章)、在线学籍报告;海外高校博士研究生提供录取通知书;(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6)近五年以来(2021年以来)发表论文或著作、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获得专利、获得重要荣誉奖励特别是科研方面荣誉奖励等的相关佐证资料。(7)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200KB-500KB)。
以上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为一个pdf格式材料,连同《报名登记表》word版、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版,发送至sskldbdh@163.com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姓名+单位+鄂尔多斯社科联高层次人才引进。
(三)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时间截至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鄂尔多斯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将根据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和接收的有关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凡是因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报送资料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的后果自负。
(四)考查
此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查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不设开考比例,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采取业绩评估的方式进行。
业绩评估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专家组,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业绩材料,对报考人员的教育经历、学术水平、科研能力以及岗位契合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打分。
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照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后续环节的人员。
(五)资格复审
鄂尔多斯市社会科学联合会电话通知考查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后续环节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引进名额空缺的,按照考查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选,并由鄂尔多斯市社会科学联合会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鄂尔多斯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具体实施,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察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引进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鄂尔多斯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将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录用情形,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应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经研究,按照考查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体检和考察环节只递补1次。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人选的考查成绩以及体检、考察情况,经鄂尔多斯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党组会议研究后,确定拟引进人选,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鄂尔多斯社会科学网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引进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在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通知下发前,出现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他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间按正式工作人员实施岗位聘用,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新聘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宜
(一)考生报名时,请规范并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后续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二)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对引进人才工作全程监督。
(三)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引进工作任何阶段及聘用后发现引进人员与引进条件不符和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四)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五)考生在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后(以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的红头文件批复日期为准),出现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放弃并导致岗位空缺而无法进行递补的,将记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一年。
(六)未尽事宜依据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有关人才引进等相关文件执行。
(七)咨询和监督电话
报考咨询电话:0477-8589106(鄂尔多斯市社会科学联合会)
监督举报电话:0477-8588638(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2:00—5:30
附件:附件1:1.《鄂尔多斯市社会科学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目录》
附件2:2.《鄂尔多斯市社会科学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鄂尔多斯市社会科学联合会
2025年9月26日
审核:任茂汀
*声明:本站发布的招考动态来源于考试官方网站,本站整理编辑,若涉及版权或错误,请联系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点击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