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鄂温克族自治旗2024年度村级寄递公益岗位薪酬支付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月12日至10月22日,具体详情见相关附件。同时虚心接受社会公众对公开信息的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公众的解疑释惑均由鄂温克族自治旗乡村振兴促进中心负责。
监督及受理单位:鄂温克族自治旗乡村振兴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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