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2024年度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体检和考察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鄂托克旗2024年度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现将体检和考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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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体检
体检时间:2024年11月12日、13日上午8:30
体检地点:鄂托克旗人民医院门诊楼1楼。
体检要求:体检考生携带身份证、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空腹憋尿,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经旗卫生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
三、考察
考察时间:2024年11月14日-11月20日
考察要求:体检完成后于2024年11月14日前将体检报告、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打印方式:1.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查询打印;2.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或授权的商业银行柜台查询打印)、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安机关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一份)、《鄂托克旗2024年度引进医疗卫生技术人才组织考察表》(附件2)交至鄂托克旗卫生健康委员会303办公室,联系电话:0477-6211546。
体检合格考生于2024年11月20日前将个人档案提至鄂托克旗卫生健康委员会303办公室并填写《鄂托克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个人简历》(附件1)确认个人简历等是否与个人档案相符。
考察工作由旗卫生健康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引进岗位的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并查阅本人档案。
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经旗卫生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附件1鄂托克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个人简历.doc

附件2鄂托克旗2024年度引进医疗卫生技术人才组织考察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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