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配工作的相关要求,我校冯海霞同志拟调出,现公示如下:
一、拟调出人员信息
冯海霞,女,1983年1月,学历为博士研究生,学位为博士。2011年3月参加工作,现为集宁师范师学院讲师。
二、公示时间
2025年3月6日—2025年3月12日(5个工作日)。
三、受理方式
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来访、来函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并对所反映的问题提供可调查核实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材料和线索。
联系电话:0474—8989035
集宁师范学院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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