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巴彦淖尔市民委所属事业单位市民族团结促进中心2025年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的程序进行。
一、笔试
1.时间:2025年4月21日(周一)14:30--16:30
2.地点: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6002
3.笔试要求:已通过线上资格初审的考生需携带人才引进《报名表》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试,14:30未到笔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试卷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请考生参加笔试时自行携带2B铅笔、橡皮、0.5mm黑色圆珠笔等答题工具。
4.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满分为100分(结果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当日20:00在市人社局一楼公示栏发布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3(岗位引进人数:笔试人数)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
(一)时间:2025年4月22日(周二)上午9:00—12:00
(二)地点:巴彦淖尔市人社局六楼6007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巴彦淖尔市2025年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并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所有高等教育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应届毕业生必须携带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本硕各一份);
5.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资格审查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考生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审查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凡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请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审查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进入下一轮测试(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范围。
1.时间:2025年4月22日(周二)14:30,14:30未到考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
2.地点:巴彦淖尔市人社局六楼标准化考场6007。
3.面试方式: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思考及作答时间共8分钟,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有关要求
(1)考生按照指定时间、地点报到候考,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人才引进报名表。
(2)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须将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设备)关闭并主动上交工作人员保存(完成面试后在指定地点领取),否则按违规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3)考生参加面试时,不得身着带有特殊职业标志的制式服装,不得有特殊标记、装饰。
(4)面试抽签顺序号是考生在面试过程中的身份标识,严禁考生交换顺序号。进入考场至面试结束离开考场均不得说出自己的姓名、毕业院校、身份、经历等个人信息,否则按违规违纪论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5)尚未面试的考生一律在候考室等候,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随意进出候考室,特殊情况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陪同前往。候考室内严禁吸烟,不得与外界联系。
(6)面试结束后不得随意走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候考室,应按指定线路立即离开面试区域,不得逗留。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对并列人员单独进行再次面试,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本次测评总成绩将在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要求规定时间内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引进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六、公示与手续办理
经报名、资格审查、测评、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办理引进手续。
七、不得引进的情况
在本次引才活动报名结束至办理引进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在本次引才活动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八、其他注意事项
1.在测评后至确定引进对象之前,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仅可递补一次,总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2.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发现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资格的,一律取消其相应资格。
3.本次引进综合测评环节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引进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巴彦淖尔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8-8941996
监督电话:0478-8761760
巴彦淖尔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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