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红山乡消防安全工作,红山乡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专职消防员3名。
二、选聘条件及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品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男性,年龄为18—38周岁,具有初中或者同等以上学历;身体和心理健康。
(三)同等条件下,红山乡户籍优先录用。
(四)退伍军人或持有B2及以上驾照或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优先录用。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 报名时间:2025年4月16日至4月19日12点;
2. 报名地点:红山乡专职消防队;
3. 联系人:赵雄杰,联系电话:13577585097;
4. 应聘者面试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免冠1寸证件照2张、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报名表1份(报名表见附件)。
四、福利待遇
(一)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第一个月为实习期,基本工资1800元;第二、三个月为见习期,工资为2800元(包含:基本工资1800元+绩效工资1000元);试用期满后,实发工资为3000元-3600元,并购买五险(基本工资1800元+绩效工资1000元+高危执勤补助200元+出警补助100元/次﹝每月不超6次﹞)。
五、工作职责
1. 参加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
2. 负责全乡的防火巡查,督促有关单位、场所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 加强辖区内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消防管理及完善相关档案资料;
4. 制定辖区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5. 协助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灾害事故原因调查和统计;
6. 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及业务培训;
7. 其他。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六、特别提示
(一)招聘录用后,根据《巧家县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消防队员管理规定》,对专职队员实施准军事化管理。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聘期1年(含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间,用人单位定期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特此公告。
红山乡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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