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教体系统人才引进公告》要求,结合本次引进报名情况,现将开展人才评价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本次计划引进初、高中教师50名,经过资格初审,共有453名报名人员进入“人才评价”环节(名单详见附件1)。
二、人才评价
(一)评价范围:截至4月18日15:00前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
(二)评价方式:人才评价采取报名人员自我评价、引才单位现场复核的方式开展,满分100分,通过人才评价表方式完成打分。
(三)现场递交材料时间、地点:2025年4月28日至4月29日(8:30—11:30,14:30—17:00)。
地 点 | 时 间 | 人 员 范 围 |
科尔沁区教体局西楼(明仁大街东段,原科尔沁区教研室) | 2025年4月28日 | 物理、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音乐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 |
2025年4月29日 | 语文、数学、英语、体育、化学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 |
(四)程序和要求
1.自评。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对照《2025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教体系统人才引进人才评价表》(以下简称《人才评价表》)及《科尔沁区教体系统人才引进人才评价表填报说明》(以下简称《填报说明》)自引进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展自评,于递交材料前完成自我评价,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25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教体系统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
(3)本科及以上各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成绩单、录取通知书、就读证明等相关材料(中文翻译版);
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5年应届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就读证明等相关材料(提供中文翻译版)。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利证书、获奖证书、论文、工作经历相关证明等,按照《填报说明》所列相关佐证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非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证书取得时间截至本次报名开始日(不含)之前;2025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5年8月30日(含)之前;语文教师岗位须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并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
(5)《人才评价表》(一式两份)。引进人员需按本人实际真实准确自评赋分,且在表格空白处签字。
(6)成绩单复印件。须体现GPA并加盖学校印章,学校成绩单未体现GPA的,或与国内GPA计算方法不一致的,按照《填报说明》中所列公式计算成绩并相应赋分。
(7)材料审核通过的人员缴纳报名费20元。
2.复核确认。各引才单位接收《人才评价表》后,对照评价标准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自我评价结果进行复核,并确认报名人员最终人才评价得分,汇总本单位全部人才评价得分后,报本次教体系统人才引进专项工作组。
3.公示。人才评价得分通过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eerqin.gov.cn/)予以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报考人员对于单位复核认定得分有异议的,可在公布1日内向引进单位提出再审核申请,须注明申请理由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各单位人才评价工作组须在1日内反馈复核结果。
三、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人才的全过程,在引才各环节弄虚作假的、不符合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引进资格。
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人才评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的,视为放弃人才评价资格;因特殊原因不能现场提交材料的,可采取委托的方式按规定时间、地点提交人才评价相关材料,须填写《人才引进评价委托书》(见附件2),因受委托人原因导致未按时参加人才评价或未按要求提交、漏交《人才评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的,所导致的后果、责任均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未尽事宜向各引进单位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此通知
通辽市科尔沁区2025年教体系统
人才引进专项工作组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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