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5年度额尔古纳市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有关要求,根据人岗相适评估成绩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现将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2025年5月29日。
体检地点: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体检中心(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路83号)。
二、体检相关要求
体检人员于体检当日早7:30前到达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体检中心(门诊大厅上二楼,最东侧)等待体检、缴费。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男生预计395元,女生预计515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体检携带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黑色碳素笔。应聘人员需自行打印《体检承诺书》(详见附件1),本人签字后交由体检现场审核人员。
2.携带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一张。
五、注意事项
1.认真阅读“体检须知”,切记有关事项。
2.孕期、生理期应聘人员需提前向检查医师声明。
3.体检当日空腹。为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前须禁酒,不吃油腻食物,避免熬夜。
4.“姓名”等基本情况栏、“受检者签字”栏、“病史”栏等信息,在体检结束时统一填写,照片在体检结束时贴于体检表上。体检表不得弄脏、弄皱,不得提前填写应聘人员个人信息,不得提前贴照片,否则作废。
5.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交给工作人员,待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开。
6.部分体检项需复检的体检人员,由体检组织单位负责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进行复检,请保持电话畅通。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纪律要求
1.接受体检的体检人员须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在体检过程中向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透露个人信息,体检期间手机统一管理。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应聘人员,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2.体检人员有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五年。
咨询联系电话:0470-6828308(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附件:1.体检承诺书
2.体检须知
额尔古纳市委人才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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