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办法》(内人社发〔2019〕49号)、《内蒙古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内师校发〔2025〕13号)和《内蒙古师范大学引进人员工作程序实施办法》(校人字〔2020〕4号)有关规定,我院于2025年5月6日完成邬家骅博士高层次人才引进考核工作,现将考核成绩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5月6日至5月12日,如有异议,请联系学院办公室或人事处,电话:0471-7381035或0471-7383759。
序号 | 应聘学院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毕业院校 | 考核成绩 | 备注 |
1 | 心理学院 | 邬家骅 | 男 | 博士 研究生 | 心理学 | 清华大学 | 96.0 | 现为武汉大学心理学博士后 |
心理学院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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