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首批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2025年5月10日。
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面试通知书》,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本公告有关要求,并于5月7日至5月10日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打印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地点
乌海市第七中学(乌海市第一中学分校)(乌海市海勃湾区新华东街40号,从北门进入)。
三、面试有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建议应聘人员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和交通路线。迟到15分钟后,不允许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二)应聘人员进入抽签室前,须将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设备)关闭并主动上交工作人员保存(完成面试后在候分室领取),否则按违规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三)候考室的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随意进出候考室,特殊情况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陪同前往。候考室内严禁吸烟,不得与外界联系。
(四)应聘人员面试时着装大方得体,不得穿着行业制服等,不得佩戴有明显特殊标记的配饰。
(五)面试结束进入候分室候分,不得随意走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候考室。应聘人员领取《面试成绩通知单》后,应按指定线路及时离开考点,不得逗留。
四、面试程序
(一)抽签: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分组情况及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二)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试讲时间为12分钟,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引领应聘人员进入备课室进行备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备课结束后,进入相应的面试室进行试讲,试讲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
2.面试抽签顺序号是应聘人员在面试过程中的身份标识,严禁应聘人员交换抽签顺序号。进入面试室试讲至试讲结束均不得说出自己的姓名、毕业院校、身份、经历等个人信息,否则按违规违纪处理,取消试讲资格或试讲成绩。
3.参与本次试讲的考生,试讲成绩需达到合格分数线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成绩公布:应聘人员试讲结束后,按照应聘人员抽签序号在候分室现场公布应聘人员的试讲成绩。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五、其他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补充招聘全过程。本公告由乌海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将在乌海教育局官网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六、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73-8991949;
监督举报电话:0473-899195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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