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乌海市岗位)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范围
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中应聘乌海市岗位的人员。考生可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http://www.impta.com.cn/),自行查询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5年5月16日上午9:00-12: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1.海勃湾区岗位:乌海市海勃湾区区政府后院西侧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乌海市海勃湾区海北大街1号);
2.乌达区岗位:乌海市乌达区图书馆三楼报告厅(柳荫大道北-10号,乌海市第十中学西侧约80米);
3.海南区岗位:乌海市海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门一楼西厅(乌海市海南区老石旦东街12号);
请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具体安排详见《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乌海市岗位)资格复审分组安排表》(见附件1)。
四、资格复审需要携带的材料
(一)《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3年度、2024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六)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取得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底,其他条件(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5年2月24日(不含)之前。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五、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持自行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等,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资格复审指定地点参加分组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通知方式为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导致递补失败的,后果自负。
(四)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应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五)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复审规定时间内提供岗位所需的佐证材料,提交材料相关问题请咨询招聘单位。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附件:1.附件1: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乌海市岗位)资格复审分组安排表.xls
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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