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规定,现将我市2025年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方式
2025年5月16日9:00至5月18日17:00进行资格复审;5月20日9:00至17:00进行递补复审。
本次资格复审工作采取线上复审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http://www.impta.com.cn)“网上考务”栏目“网上报名”模块,将资格复审材料以彩色JPG格式扫描并添加到指定的栏目中。
(二)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中应聘呼伦贝尔市岗位(不含满洲里市岗位)的人员。
(三)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字确认)。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3.应聘限制户籍(或生源)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原盟市户籍注销页或原盟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5.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6.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
7.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3年度、2024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8.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9.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
(四)资格复审及递补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期间,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出现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3.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应聘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纳入递补范围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1日内若出现3次未能电话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4.应聘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影响聘用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人员在面试环节前进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应聘人员需现场将指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材料翻译为蒙古语言,成绩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缺考的,不再进行递补。通过语言加试后,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人员在面试环节须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1日内若出现3次未能电话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通过语言加试后,报考“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应聘人员在面试环节时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具体事宜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呼伦贝尔人才网及相关网站。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呼伦贝尔人才网及相关网站。
未尽事宜按《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470-8217518(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呼伦贝尔市教育局
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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