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兰察布市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引进培养实施办法(试行)》、《乌兰察布市2025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要求,为做好本次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面试工作,特制定本公告。
一、总体原则
面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过程、结果公开,确保面试工作严谨有序、客观公正。
二、面试对象
进入面试人员详见附件《乌兰察布市2025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通知书
面试通知书将通过报名邮箱发送至经资格审查合格的面试人员,请注意查收并认真核对个人信息无误后自行打印。如对个人信息有疑问,请于5月14日18:00前通过电话进行反馈。
面试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四、面试相关事宜
(一)面试时间、地点、语种
1.时间:2025年5月17日-18日。上午面试考生7:00前在面试地点报到,下午面试考生13:30前在面试地点报到。
2.地点: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员会党校(集宁区满达东街6号)
3.面试语种:所有岗位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具体时间、地点等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方式
采取专业能力测试形式进行,考生面试时间为8分钟,主要考查考生的医学类专业基础方面知识以及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交流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
(三)流程
1.考生报到,身份核定。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由面试工作人员进行身份确认,并向面试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它有关注意事项。没有在规定时间报到、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2.考生在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先后顺序,并由面试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进入考场。
3.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面试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对同一岗位拟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出现成绩相同且超出岗位引进计划数的,由面试组织方进行加试后再按照该岗位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
(五)评分规则
面试由7位评委打分,将所有评委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求出平均分即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成绩当场公布。
五、纪律要求
(一)考生纪律要求
1.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考生必须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依次入场,不能在中途随意离开指定地点。
3.考生不得向工作人员打听任何考试相关内容;考生不得在场所内谈论与面试有关的话题。
4.考生参加面试时不得穿戴具有标志性徽章、饰物的服装,考生穿白大衣入场(考场配备);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抽签号是考生唯一身份信息,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家庭成员等任何个人信息。
5.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须主动将通讯工具交给工作人员保存,全部结束后领取,否则,取消资格。
6.考点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得带陪同人员入内。
(二)考点配备录像及录音设备,对面试过程全程记录。
咨询电话:0474-8324039 0474-8303202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附件:《乌兰察布市2025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面试人员名单》.xlsx
乌兰察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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