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蒙古语言文字

翻译水平加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各位考生: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25年5月19日进行。考生可于5月17日11:00起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通知书》,到指定地点参加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

二、地点

具体地点详见《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通知书》。

三、需要携带的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

2.《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通知书》。

四、有关要求

考生须现场将指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材料口译为蒙古语言,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按照该职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五)递补

2025年5月20日进行。递补考生须按招录机关电话通知有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

报考公安、检察院、法院、监狱、戒毒“兼通蒙古语言文字”职位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统一在呼和浩特市进行;报考其他“兼通蒙古语言文字”职位的,资格复审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在各盟市政府(行署)所在地进行。

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局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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