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城市管理执法协管补充招聘工作,根据《乌海市海南区公开补充招聘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方案》和招聘单位实际需求,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人岗相适、按岗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补充招聘协管人员14人(综合管理岗位1男性7人,综合管理岗位2女性7人)。工作内容为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协管工作及执法文书制作、新闻宣传、档案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三、应聘人员任职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学历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25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6月20日(不含)至2007年6月20日(含)期间出生的;
3.综合成绩同等情况下,退役军人优先(提供退伍证明)。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岗位所需的学历、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人员;
5.曾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7.有特别明显纹身的人员;
8.本人及近亲属成员参与过非法聚会、游行及非正常上访行为,拒不执行政府依法行政行为且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9.其他不适合从事执法辅助的人员。
四、薪酬待遇及用工形式
聘用人员每月应发工资3917元(包括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依法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
2025年6月20日上午9:00—2025年6月23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网站(http://www.nmcyrl.com/),实名注册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电脑进行报名,所有报名表填报信息将作为资格审查依据,错填及漏填属个人行为;不可使用移动端设备进行报名,否则出现无法完成报名等情况,责任自负。
3.报名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6月20日上午9:00—2025年6月24日下午17:00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工作在网上进行,由海南区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咨询方式:《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海南区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的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
4.资格审查对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是否符合应聘要求等进行审查。在报名截止之日前,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上传相关证明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5.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因未如实填写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招考报名、考试、聘用等资格。
六、笔试
招聘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后,采取延长报名时间、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适当调整开考比例等方式确定开考情况。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5年6月25日上午9:00至6月28日下午15:00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时间:2025年6月28日下午15:00-16:30
(三)笔试地点:乌海市标准化考试中心A座(乌海市海勃湾区海北东街温馨家园东南侧约50米)
(四)笔试试卷满分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评》。
(五)笔试实行闭卷、计算机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上显示、操作,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试题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六)成绩公布:2025年6月28日18:00后,应试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进入面试人员须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2025年6月29日上午9:00
(二)面试地点:乌海市标准化考试中心B座(乌海市海勃湾区海北东街温馨家园东南侧约50米)
(三)笔试结束后,依据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四)面试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所有进入面试的人员必须本人参加,不是本人或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九、体检和考察
(一)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量1:1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
(二)体检
拟聘用人员需到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或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
拟聘用人员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及个人征信报告。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致使招聘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所报考岗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也并列的,加试面试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十一、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4.本次招聘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能如期取得的。
十二、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发行的出版物以及组建的微信群、QQ群或他人代办报名、考试等现象,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报考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三)招聘工作的有关进程及结果,将通过公示、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发布、通知。如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有关程序,视同弃权。
(四)本公告由海南区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未尽事宜由海南区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咨询电话
1.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5391147644
2.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473-4020233
3.监督举报电话:0473-4021250
附件1:乌海市海南区2025年补充招聘城市管理执法协管辅助人员岗位表
附件2:考生诚信承诺书
乌海市海南区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招聘领导小组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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