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政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推动我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市民政局决定通过竞争性比选的方式择优为所属事业单位补充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计划
本次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5名,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赤峰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
赤峰市各旗县区及以下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资格条件的在编在岗事业编制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原则在35周岁以下,即1989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5.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年度考核没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工作经历计算截至2025年7月2日;
6.符合比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比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服务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试用期内调整岗位的、按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转任且未补满服务期的,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入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干部人事档案涉嫌造假或重要信息存疑未按政策重新认定的;
10.未经主管部门及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违反组织人事工作规定的情形的。
四、比选程序
本次竞争性比选工作按照组织推荐与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推荐与报名
本次比选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7日9:00至7月11日17:30。报名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考者需填写《赤峰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竞争性比选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考者将《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报工作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2.本人学历和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3.近期2寸免冠蓝底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
4.报考者需将上述材料扫描件打包成文件夹(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发送至市民政局电子邮箱(cfsmzj2024@163.com),并电话(0476-8369471)告知。
5.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职位,多报无效。
(二)资格初审
市民政局负责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比选计划岗位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比选岗位计划。资格初审结束后,于2025年7月11日17:30前电话通知通过初审的人员并告知领取准考证地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不再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资格审查贯穿于比选工作始终,在任何阶段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比选资格。
(三)笔试
对所有考生拟采取统一命题、闭卷答题方式开展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了解考生的政治素养、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及文字综合能力,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在市人社局及市民政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开,并电话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相关人员。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人选与比选计划数的比例为3:1,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因特殊情况资格复审人数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原件和复印件。
3.《新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录用文件等进入事业单位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4.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最新任免职文件复印件。
5.所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6.近两年年度考核表。
7.近期免冠蓝底2寸照片(3张)。
请各相关单位对所推荐人选的信息进行核实,所有材料需标注“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公章。考生需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五)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能力。面试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岗位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比选人数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本人所在考场(同考官组)所有参加面试考生面试平均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将在市人社局和市民政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六)考察体检
1.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存在进入考察环节人员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1次。
2.市民政局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比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确定比选人选。考察组严格审核考察对象干部人事档案,重点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
3.考察结束后,市民政局组织有关人员到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对于体检不合格,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比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递补1次。
(七)公示
市民政局党组综合分析被考察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比选人选。对拟比选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和市民政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调动
比选人选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比选的,市民政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比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递补1次。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比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命题组为名举办的各类培训、辅导班等,均与本次比选无关。
(二)在竞争性比选调入工作所有环节中,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填写的个人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在递补、考察以及通知其他事项时无法联系其本人,按报考人员自动放弃处理。
(三)本次竞争性比选调入工作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参与竞争性比选调入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对违反纪律者,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476-8369471(市民政局党办)
监督电话:0476-8364004(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咨询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附件2: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x
赤峰市民政局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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