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发挥好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和服务基层的双重作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24]11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及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公益性岗位,从事街道(乡镇)、社区等用人单位的劳动就业协理员基层非营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就业相关工作。
一、招聘原则:公益性岗位招用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一)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中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范围:
1、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残疾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3、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4、 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5、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
(二)在城镇规划社区内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身体条件的城镇常住居民(赛罕区户籍居民优先)。
(三) 具备一定的语言和书写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
三、报名时间:2025年 7月11日--2025年 7月17日
四、报名要求:
1、报名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就失业证和辖区居住证明到街道(乡镇)及其他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填写报名表,经街道(乡镇)及其他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初审面试。
2、用人单位将报名初审面试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培训)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公益性岗位审批材料交至赛罕区就业服务中心四楼业务人员审批,后经赛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面试认定录取后公示上岗。
五、管理及待遇
招聘的公益性岗位由街道(乡镇)及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考勤与管理工作,并与聘用人员签定劳务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公益性岗位安置和补贴期限均为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岗位补贴参照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现标准为每人2270元/月)和社会保险补贴(单位部分)。
六、本公告由赛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根据相关文件进行解读,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赛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0日
附件:
*声明:本站发布的招考动态来源于考试官方网站,本站整理编辑,若涉及版权或错误,请联系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点击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