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工会专职工会干部队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内蒙古自治区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兴安盟工会决定开展2025年全盟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6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4人,合计10人。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7月26日至2007年7月25日期间出生的;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报考人员须具有兴安盟境内户籍(具体落户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日以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大学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7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在职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含试用期)以及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主动申请放弃录用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编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和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报考人员登录网站:“http://www.bfrsks.com”链接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27日9:00—2025年7月30日17:00。
3.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要求在网上填写《2025年兴安盟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相关信息(*号为必填),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报考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查通过。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高中、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等)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5.报考人员须用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6.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鉴别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7.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填报信息错误,如在填写所学专业一栏时未按照毕业证完整正确填写等,导致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初审
1.初审时间:2025年7月27日9:00—2025年8月1日17:00。
2.报名时间截止后,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将无法重新提交审核。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不要在报名最后截止时间节点进行报名,因报名系统自动关闭导致报名不成功或信息修改不能重新报名的,责任自负。
3.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对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未上传照片等原因导致无法资格初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初审通过后,不能再做更改。
五、笔试
(一)笔试时间为2025年8月9日上午。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5年8月7日—8日,报考人员需进入网站“http://www.bfrsks.com”链接后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准考证上的信息与所携带证件必须一致。
(三)笔试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报考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笔试满分为100分,无其他政策加分。
(四)笔试成绩在“http://www.bfrsks.com”网站上查询,报考人员只能查询本人成绩信息。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待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在“兴安盟工会”微信公众号上公告。
(二)资格复审工作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5:1的比例(考生人数与职位录用人数之比,下同)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5: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数不足5: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
(三)资格复审要求。
1.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具体需提供材料请以资格复审时公告为准)。
(1)《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
(4)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一份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和个人征信报告各一份。
2.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审资格。
3.资格复审重点审查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资格。
4.对资格复审后如出现缺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1日内若出现3次以上未能电话联系上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递补资格。
5.资格复审后,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于资格复审结束后在“兴安盟工会”微信公众号上公告,资格复审合格的人选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二)考生最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录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三)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也并列的,则通过加试一道面试题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四)总成绩在“http://www.bfrsks.com”网站上查询,报考人员只能查询本人成绩信息。
八、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时间及标准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四)考察工作在体检完成后进行。考察由兴安盟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考察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一)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兴安盟工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二)公示期间,对反映报考人员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研究是否聘用。
(三)公示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履行有关聘用手续。
十、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二)在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的情况,责任自负,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对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岗位需要,经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兴安盟纪委监委驻盟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二、组织领导
成立兴安盟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十三、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四、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82-8266818、15004858629
监督举报电话:0482-8283016
兴安盟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
(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领导小组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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