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报名 【员额制】赤峰市医院(宣武医院内蒙古医院)202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控制数人员公告(招64人,08月12日~08月16日报名)

招录编制:员额制

招录地区:赤峰

岗位类型:医疗

招录人数:64人

报名时间:2025年08月12日-08月16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赤峰市本级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方案(试行)》(赤机编办发〔2025〕11号),参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文件精神,经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同意,结合医院实际,现开展202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控制数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赤峰市医院(宣武医院内蒙古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4名硕士研究生控制数人员,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党的医疗卫生事业,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

2.自觉遵守医疗行业相关职业法规,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应聘人员须为2025年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属于国内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第一学历须为国内公立高校全日制本科或权威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院校全日制本科;属于权威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院校全日制海外硕士研究生的,第一学历须为国内公立高校全日制本科或权威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院校全日制本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各阶段所学专业要求与应聘岗位专业一致(以岗位表为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5年8月7日以后出生)。

4.应聘人员须提供本科及硕士研究生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住培合格证书(尚未取得住培合格证书可提供住培结业理论及技能考核通过证明),取得时间截至2025年8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前。

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我院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与岗位要求一致。应聘人员须2025年取得住培合格证。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高校硕士研究生(不含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5年8月7日,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赤峰市医院(宣武医院内蒙古医院)网站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凡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人员于2025年8月12日9:00至8月16日17:00期间完成报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cfsyyrsk@163.com。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超过报名截止时间的,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报名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自我评价表》(附件3),两个附件均需上传Word版和PDF版,其中PDF版需要本人签字;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3.本科及硕士研究生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硕士研究生期间成绩单,要体现绩点(GPA),并加盖学校或学院公章;

6.应聘岗位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所在院校加盖公章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7.外语能力证明:CET4或CET6成绩单;

8.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住培合格证书(尚未取得住培合格证书可提供住培结业理论及技能考核通过证明);

9.其他佐证材料:已经见刊或者录用的科研论文、各类奖学金证书、校级以上荣誉证书及其他表明考生综合能力的学习证书或获奖荣誉证书,按照同类顺序做好目录放在一个PDF里;

10.《诚信承诺书》(附件4)应聘者本人签字PDF版。

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统一发送至报名邮箱,请勿漏项或重复发送,避免影响报名。邮件名称格式:“姓名—应聘岗位—毕业学校-专业”。报名邮件发送后三日内未收到回复者请与赤峰市医院人力资源科联系。

(三)资格审查

报名材料由赤峰市医院(宣武医院内蒙古医院)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束后,通过邮件形式统一向考生反馈审核情况。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招聘条件、违反招聘程序要求等情况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低于1:3的,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此岗位。报考岗位达到开考比例的考生,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五)综合考核方式及程序

综合考核包括“自我评价、笔试、面试”三个部分,全方位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1.自我评价

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填写《自我评价表》(附件3)完成自评赋分。医院对应聘者基本情况及赋分情况复核,确认应聘人员自我评价得分。

2.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测试方向为岗位相关基础知识。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赤峰市医院(宣武医院内蒙古医院)官网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自我评价成绩。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评卷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应聘者对自我评价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公布成绩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赤峰市医院提出复核申请。

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

自我评价和笔试成绩公示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3比例,根据自我评价和笔试成绩总和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出现分数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名额空缺的,按照自我评价和笔试成绩总和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同一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资格复审所需资料为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4.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对应聘人员专业素养、思维逻辑、语言表达等能力素质进行评价,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赤峰市医院(宣武医院内蒙古医院)官网公示。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5.总成绩

综合考核得分(满分100分)=自我评价得分×30%+笔试得分×30%+面试得分×40%。按照综合考核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选。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综合考核得分出现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进行加试。

(六)体检

按照每个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照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同一岗位同一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七)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医院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询有无违法犯罪、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考察结果经医院党委研究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照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同一岗位同一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八)公示

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赤峰市医院(宣武医院内蒙古医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出现聘用缺额的,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新招聘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和最低服务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

2.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五、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纪检全程监督

招聘工作期间,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坚持标准条件,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实行回避制度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有关规定。

(四)建立应聘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替考、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应聘人员在报名前须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4),并建立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六、其他事宜

(一)报名人员所提供信息要详实,如因信息填写不详细、不真实而影响招聘的,由本人负责。在招聘工作期间,要保持通信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招聘的,由本人负责。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或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发布公告前在现场招聘会或线上投递简历的应聘人员此次一律按照招聘要求重新报名。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赤峰市医院人力资源科负责解释。

七、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市医院人力资源科 0476-8338170/8285223

监督电话:市医院纪检监察室 0476-8340322

市卫健委机关纪委 0476-5891122

咨询问题受理时间:9:00-12:00,14:30-17:00(工作日期间)。

附件1:岗位表 .xlsx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自我评价表.xlsx

附件4:诚信承诺书 .doc

赤峰市医院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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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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