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中 【合同制】乌兰察布职业学院关于2025年招聘管理助理、教学助理的公告(招20人,08月07日~08月17日报名)

招录编制:合同制

招录地区:乌兰察布

岗位类型:教师

招录人数:20人

报名时间:2025年08月07日-08月17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拓宽就业空间,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发管理助理教学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内教就业函〔2025〕25号)文件精神,结8合实际,乌兰察布职业学院面向社会招聘20名管理助理和教学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招聘对象

2025年学院计划招聘管理助理、教学助理共计20名。所有岗位均定向招聘202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3年度、2024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7月28日(不含)至2007年7月27日(含)期间出生的。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优先招聘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群体。

3.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

二、岗位聘期及薪酬待遇

1.聘用人员属于编外临时聘用人员,聘用工资不低于当年乌兰察布市最低工资标准,学院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2.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1-2年,最长不超过2年,期满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自动终止。若聘用人员在聘期内考取研究生、公务员等,可于入学前或入职前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按照规定转递至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应聘人员填写《乌兰察布职业学院2025年招聘教学助理、管理助理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按照材料顺序排列整理为一个文件夹,以岗位类型+姓名+联系电话命名(例:教学助理+张三+130*******),压缩后发送至wzyzzrsb@163.com邮箱。

未按要求命名或所需报名材料不全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通过其他渠道投递或邮箱投递不成功视为无效。

2.报名所需材料

(1)《乌兰察布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管理助理、教学助理报名表》(需本人亲笔签名后扫描),同时发送word版+PDF版);

(2)大学起所有教育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PDF版;

(3)2023、2024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PDF版;

(4)考生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需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委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证明中需明确入党时间、党费缴纳情况、经办人联系电话并加盖所在党委公章,PDF版;

(5)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小于50K);

(6)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在一页),PDF版。

报名时间:2025年8月7日--8月17日。

3.个人简历填写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学习经历及工作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应聘人员应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5.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工作在线上进行。对复审通过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参加面试,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

(三)面试及成绩计算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8分钟。

2.应聘人员面试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本次招聘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面试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低于该合格分数线者不予录取,相应招聘名额作废。录取规则如下:若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数超过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按应聘人员总成绩(即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取前20名确定为拟录取人员;若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所有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录取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拟录取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一)体检

1.体检在我院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1.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2.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可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及乌兰察布职业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发生其他不适合聘用的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3.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各相应条款执行。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3.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乌兰察布职业学院网站及报名网站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七、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乌兰察布职业学院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八、咨询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的相关通知、公告均通过乌兰察布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统一发布。

2.本次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马老师:0474-8984476,18648658927

郭老师:0474-8815107

监督举报电话:学院纪委办公室:0474-8303454

本公告由乌兰察布职业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2:乌兰察布职业学院2025年招聘教学助理管理助理岗位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1:乌兰察布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教学助理、管理助理岗位及要求.docx

乌兰察布职业学院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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