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中 【事业编】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直属高中2025年“鸿雁计划”回引教师公告(招4人,08月18日~08月27日报名)

招录编制:事业编

招录地区:呼伦贝尔

岗位类型:教师

招录人数:4人

报名时间:2025年08月18日-08月27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吸引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建设家乡、回报家乡,助力呼伦贝尔市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呼伦贝尔市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呼伦贝尔市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经呼伦贝尔市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开展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直属高中2025年“鸿雁计划”回引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引岗位和人数

本次“鸿雁计划”回引教师4名,回引教师岗位为:海拉尔第二中学语文、生物各1名,牙克石林业第一中学物理、化学各1名,回引条件详见附件1《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直属高中“鸿雁计划”回引教师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回引对象

需为呼伦贝尔市域外在编在岗教师,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本人具有呼伦贝尔市户籍或籍贯的;

2.配偶或父母(含配偶父母)具有呼伦贝尔市户籍或籍贯且在呼伦贝尔市工作的;

3.呼伦贝尔市机关事业单位(含驻外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配偶、子女或者子女配偶;

4.本人曾在呼伦贝尔市工作一年以上或配偶现在在呼伦贝尔市工作一年以上(以在呼伦贝尔市缴纳社会保险为准)。

三、回引资格及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2.身心健康,具备开展工作所需的身心条件。

3.从教以来,担任过1次以上循环教学工作,循环教学是指高中一至三年级教学。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双一流’院校或学科、原“985”“211”院校毕业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以上称号的人员优先回引。

5.全日制本科生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上计算时间均以实际申请开始之日为准。

四、回引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回引范围: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或处分期未满的,或影响期和处分期满不适宜调动的;

2.有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行为的,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试用期内,服务年限未满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存在被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不确定档次的(试用期不确定档次除外);

5.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涉嫌造假或重要信息存疑的,列编渠道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或原聘用(聘用)手续不全的;

6.与调入(回引)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构成回避关系的;

7.一年内拟调动两次及以上的和其他不得调动(回引)的情形。

五、回引程序

(一)报名

1.本次回引教师采取个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9:00至8月27日17:00。

2.报名人员填写《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直属高中“鸿雁计划”回引教师岗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人员填写个人简历须完整填写个人简历(学习工作经历),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同时,所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回引资格。

3.相关证明材料

(1)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2)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或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申请回引人员的配偶或父母(含配偶父母)为呼伦贝尔市户籍的,须提供配偶或父母(含配偶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结婚证明等相关材料;

(5)申请回引人员为呼伦贝尔市机关事业单位(含驻外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配偶、子女或者子女配偶的,须提供相关亲属的在编在岗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结婚证明等相关材料;

(6)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复印件、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7)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获奖情况证明等业绩相关材料复印件。

4.请将第3条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按上述顺序完整清晰扫描为一个PDF格式文件作为附件1,《报名表》上相同底版的照片电子版(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作为附件2,于2025年8月27日17:00(以邮箱显示时间为准)前报送至电子邮箱:jyjrsk8252341@163.com,邮件名称务必为“姓名+申报单位+联系电话”。纸质材料需由报名人员本人或委托人(持报名人员委托书)在专业技能测试前一天送至申报单位人事部门,纸质报名材料不再退回,复印材料须保证要素齐全。

5.报名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回引岗位,报名材料必须完整,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后回复标明“确认报名成功”的邮件,作为报名成功的凭据。如果报名材料不完整,工作人员回复标明“报名未通过”的邮件,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等待回复确认。2025年8月27日17:00(以邮箱显示时间为准)之后收到的邮件,不予接受报名。

6.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资格审查

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按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审,对报名人选条件不符的,一律不予通过。审查结果反馈给报名者本人。

(三)评估认定。根据岗位特点和实际需求,通过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测试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人岗相适评估。评估工作不设开考比例,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为70分。评估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并形成评估报告,经市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回引人员名单。

(四)体检考察。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组织对审核同意的回引教师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行承担。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程序和内容按照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因个人原因放弃、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具备递补资格。

(五)公示聘用。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综合体检和考察等情况,经党委(党组)研究,确定拟回引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到人社部门备案。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对拟回引教师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回引手续。符合调动条件的,按照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 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呼伦贝尔市域外干部调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呼组通字〔2025〕4号)办理。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按照《呼伦贝尔市本级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办法(试行)》(呼人社发〔2022〕33号)办理。

(六)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通过人才引进方式进行回引的,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引进的教师3年内不得调离本单位,5年内不得调离呼伦贝尔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六、纪律监督

对报名人选的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资格。

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直属高中鸿雁计划”回引教师工作专班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470-8217837。

七、其他

1.报名人须全面、如实、及时按要求提交材料,切实保证回引教师顺利进行,凡未按要求参加任一环节的,即视为本人放弃参加回引。

2.其他未尽事宜,由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直属高中“鸿雁计划”回引教师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0470-8217697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00

附件:1.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直属高中“鸿雁计划”回引教师岗位需求表

2.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直属高中“鸿雁计划”回引教师岗位报名表

呼伦贝尔市教育局

2025年8月18日

附件2:呼伦贝尔市教育局“鸿雁计划”回引教师岗位报名表.doc

附件1: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直属高中“鸿雁计划”回引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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