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临床护理岗位。
三、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1.职业素养:热爱护理工作,思想素质与道德操守良好,遵纪守法,具备团队协作精神,责任感与服务意识强,身心健康,乐于奉献。
2.工作能力:能按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可胜任夜班工作。
3.服务态度:关心体贴服务对象,工作耐心、细心、热心,善于听取意见。
4.个人形象:口齿清晰,语言文明,仪表端庄,举止稳重。
5.学历资质: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毕业生;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或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能提供成绩证明;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6.实习经历:需具备二级以上医院 8 个月及以上临床实习经历。
7.优先条件:有手术室、血透室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8.特殊要求:已在其他医院应聘的人员,报名时需提供该医院同意报名的相关证明。
9.不得应聘情形:
(1)曾有违法行为,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
(2)曾因医疗事故、严重护理不良事件或其他事件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
(5)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情况。
四、用工形式
聘任制合同员工。
五、考核及岗位待遇:
1.采取考试及面试相结合方式。
2.考试合格后一经录用,工资待遇面议。
六、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
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个人征信证明复印件各一份提交至鄂伦春自治旗人民医院护理部(行政楼二楼)。
(二)咨询联系
朱女士:13191309849、于女士:15049541686
七、报名截止日期
2025年9月5日
附件:《鄂伦春自治旗人民医院拟聘护士个人简历信息表》(报名时现场填写)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医院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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