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地方语言文字研究应用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综合保障中心)公开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所属内蒙古自治区地方语言文字研究应用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综合保障中心)公开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已完成考察,经自治区民委党组会议研究,共有3人进入岗位试用期,现予以公示。
一、进入岗位考察期人员
招考单位 | 报考职位 | 准考证号 | 姓名 |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语言文字研究应用中心 | 办公综合1 | 20241128038 | 姜春宇 |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语言文字研究应用中心 | 办公综合2 | 20241128005 | 赵婷婷 |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语言文字研究应用中心 | 业务综合2 | 20241128019 | 马泽恩 |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7日
三、受理方式
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访、来函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材料。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30-17:00
受理电话:0471-6944991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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