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师资队伍建设,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求,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校长、名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优中选优”原则,面向社会组织开展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面向全国招聘名校长2人,名优教师6人。其中初中、高中校长各1人;高中数学、物理、英语名优教师各2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6.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相应学段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名优教师岗位要持有对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7.名校长应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和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思想品质差,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3.身体不健康,患有传染病、精神类等疾病,不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的;
4.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
(三)名校长招聘资格要求
1. 学历与资历: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同时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含副高级);
2. 教学与管理经验:具有初中/高中学段5年以上校长任职经历;
3.业绩要求:至少获得过全国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骨干教师或其他相当荣誉称号,或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政府专项津贴专家、特级教师、名校长(优秀校长、卓越校长)、骨干教师或其他相当荣誉称号中的任意一项。
(四)名优教师招聘资格要求
1.学历与资历:全日制普通本科(首批次录取院校)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同时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含中级);
2.教学与管理经验:具有10年以上一线教学经历;
3.业绩要求:获得过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组织的学科赛课及本学科技能大赛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及以上奖励;
四、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任。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1日—2025年8月20日17:00。
2.报名要求。
(1)个人详细简历(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教学成果、管理业绩、所获荣誉等内容)、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成PDF格式电子版打包并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后,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
(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出现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况,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通畅,以便接收相关通知。因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对未通过审查的,将及时在邮箱中回复并简要说明理由。
4.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8月21日9:00—2025年8月24日18:00。
5.报名结果的确认。资格初审通过后,将以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6.报名邮箱及咨询电话。
邮箱:qshxjyj@163.com
联系电话:0471—7912123
(四)面试
招聘以面试形式进行,不设笔试。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
1.名校长岗位面试分为教育理念阐述、管理案例分析、现场答辩三个环节:
(1)教育理念阐述:应聘人员围绕自己的教育理念、教学思想等内容进行20分钟的主题演讲,展示其对教育本质、目标和方法的理解。
(2)管理案例分析:现场抽取学校管理相关案例,在30分钟内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和管理思路,考察其实际管理能力和应变能力。
(3)现场答辩:由教育专家、学校管理专家、教育主管部门代表等组成的评委组,针对应聘人员的演讲、案例分析以及学校发展相关问题进行提问,应聘人员现场答辩,时间为20分钟。评委组根据应聘人员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分,按照得分高低确定进入组织考察环节的人员名单。
2.“名优教师”岗位的面试主要采取试教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试教和结构化面试均按百分制计算,全部面试结束后,按各占50%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人选,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试教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五)组织考察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体检
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面试和组织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清水河县教育局反映,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教育主管部门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任期目标、考核方式等内容,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薪酬待遇
名校长和名优教师均实行全职聘用制,不办理入编手续,薪酬结构为基础工资加绩效工资制。名校长基础工资含税50万元/年标准,按月发放,绩效工资含税50万元/年标准,达到入职时签订的任职目标,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名优教师年薪40万元,其中基础工资含税20万元/年标准,按月发放,绩效工资含税20万元/年标准,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
六、考核与任期管理
1.任期目标设定:在聘用合同中明确名校长和名优教师的任期目标,名校长任期目标涵盖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教师队伍建设、课程改革推进、学校文化建设、硬件设施改善等方面。名优教师任期目标涵盖师德水平、教师专业素养、课程建设、教学常规、教研教改、示范引领、课题研究、研修培训、学生“五育”工作、教学成果等方面,制定具体、可量化、可考核的指标体系。
2.考核周期与方式:实行季度考核、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季度考核重点评估阶段性工作成效及年度目标进度完成情况;年度考核全面检验年度工作目标达成情况及质量,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奖金发放的部分依据;任期考核在任期结束时进行,全面评估名校长和名优教师在任期内的整体工作成效,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或奖惩的重要依据。
3.考核结果运用:名校长和名优教师在任期内达到任期目标,按约定享受相关待遇;未达到考核目标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约谈、扣减绩效奖金或不再续聘等处理。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个人原因导致信息不实或错过招聘环节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接受社会各界和学校教职工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3.本招聘方案由清水河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调整。
清水河县教育局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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