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总量管理控制数招聘方案,现将纳入总量管理控制数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使用控制数差额招聘48人,具体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2025年纳入总量管理控制数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控制数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报考条件:
(1)除具备基本条件外,必须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
(2)与我院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并由我院缴纳社保的在岗编外聘用人员;
(3)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27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或在“英才兴蒙”人才认定中被认定为六类以上人才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9年4月27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以上;
(5)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岗位表》。
3.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线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应聘者统一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及网址:
时间:2025年4月27日9:00—5月6日17:00
网址:http://www.bfrsks.com/nongmukexue
3.报名流程
(1)点击网上考务—网上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2)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报名环节。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简章》,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及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应聘人员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考试及上岗资格。
(3)应聘人员点击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48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4)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严格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证书情况的填写,如未按要求填写造成审核未通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应聘人员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信息登记表》,资格复审环节还需提供《信息登记表》并本人签字,凡是审核的应聘人员均被默认同意报名信息承诺,如信息有误将被列入不良诚信应聘人员档案记录。
(6)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4.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在应聘人员报名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核通过;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或说明;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告知本人理由。
5.涉及报考条件等问题,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组织实施。
2.复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综合楼626室
3.复审时间:2025年5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4.复审人员应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近一个月内申请的学信网在线学历和学位验证报告各一份;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报名表》一份;
(6)《告知书及承诺书》详见附件2
(7)社保个人参保缴费证明(呼和浩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打印)。
5.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在应聘人员报名时提出审查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核通过;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或说明;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告知本人理由。
6.涉及报考条件等问题,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三)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为8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设开考比例,应聘人员少于岗位招聘人数的,相应减少招聘计划。
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我院官网面试公告。
3.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在我院官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由面试组织方进行加试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
2.体检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201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执行。
3.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4.考察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组织人事处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确定。
(五)公示和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由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确定拟聘用人员;
2.面试后公示前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3.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4.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5.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6.经公示无异议,确定拟聘用人选,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办理聘用手续;
7.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取消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8.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本次招聘被录取并聘用的人员在职期间享受相应待遇,依法依规为其缴纳“五险一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建立企业年金。
三、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面试、聘用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
(三)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各相应条款执行。
(四)咨询电话:0471-5295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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