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内人办发[2009]18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4]134号)文件精神,阿右旗就业服务中心决定开展2025年度中小企业人才储备单位招募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范围
人才储备单位为阿拉善右旗辖区内注册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民办非企业,基层社会团体。优先认定阿右旗具有一定行业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的企业和历年优秀储备企业为储备单位。
(二)条件
1、经营证照完备,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社会信誉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民办非企业,基层社会团体。
2、具有固定生产经营项目。
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2年以上。
4、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5、能够提供培养、锻炼储备人才的工作岗位(长期需要在外跑业务、野外施工等不坐班的岗位不在储备范围内)。
6、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无不良用工记录。
7、具有完备严格的管理制度。
二、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须向阿右旗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所需材料如下:
(一)《阿拉善右旗2025年度中小企业储备单位审批表》(一式两份);
(二)《阿拉善右旗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岗位需求表》(一式一份);
(三)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四)申请报告(含企业简介、经营项目和近年来发展情况、发展前景);
(五)储备方案(含储备管理制度)。
三、申报时间
2025年6月3日至6月30日
四、储备程序
阿右旗就业服务中心通过对企业所递交的材料审查、资质审查后初步确定符合条件企业,之后再对初步符合条件企业进行实地勘验,上会决议后确定符合条件的本年度中小企业人才储备基地以及各企业人才储备分配名额并予以公示。
人才储备单位确定后,阿右旗就业服务中心根据储备单位提供的就业岗位发布招募人才储备公告。凡离校3年内未就业内蒙古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经储备单位和申请储备的高校毕业生见面洽谈、双向选择后,储备单位向阿右旗就业服务中心报送拟储备人才名单。
储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储备人才“试用期”,期间工资由储备单位支付,时限不超过一个月。“试用期”内,储备单位和储备人才均可进行双向选择,储备单位可调换储备人才,储备人才亦可提出放弃或继续储备。“试用期”结束,储备单位须向阿右旗就业服务中心上报最终储备高校生名单,经中心批准后上报盟人社局,作为享受经费补贴的依据。
五、待遇及经费保障
高校毕业生参加人才储备享有与所在储备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储备期为二年,期间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资金由自治区、盟、旗区按1:1:1的比例分级负担。在此基础上,岗位补贴不足部分由储备单位补齐,并为储备人才缴纳社会保险。
咨询地址:阿右旗就业服务中心502室
咨询电话:0483-6022348
阿拉善右旗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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