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邮政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呼伦贝尔市邮政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干部队伍健康合理流动,呼伦贝尔市邮政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拟通过竞争性比选的方式,补充工作人员力量,制定方案如下:
一、比选人数及岗位
共设置1个比选岗位:呼伦贝尔市邮政快递业安全中心1个,具体为:专业技术岗十二级。
二、比选范围
呼伦贝尔市旗(市、区)及以下地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比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列编)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
3.1989年9月5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不定档次除外);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详见《呼伦贝尔市邮政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竞争性比选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时间。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报名
1.未经主管部门及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或推荐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其中,人才引进人员未设定服务期的,最低服务年限按3年掌握;
7.试用期内(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处于呼伦贝尔市其他单位竞争性比选或公开选聘岗位试用期(考察期)的;
9.岗位聘用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违反组织人事相关工作规定情形的。
五、比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比选的岗位于2025年9月5日在呼伦贝尔市邮政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本次竞争性比选采取个人报名方式进行。由参加比选人员申请,经主管部门及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9月8日9:00至2025年9月12日17:00。
2.报名人员填写《呼伦贝尔市邮政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工作经历(学习、工作经历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同时,所填报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比选资格。
3.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主管部门及旗市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名后盖章,将《报名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复印件、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首次进入事业单位的录(聘)用文件或相关材料复印件(复印材料须要素齐全:即复印人、审核人、复印时间、“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公章)。按上述顺序完整清晰扫描为一个PDF格式文件于2025年9月12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405941214@qq.com)。纸质材料需在2025年9月12日17:00之前送至呼伦贝尔市邮政管理局。报送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学府路150号406室,联系人:于馨,联系电话:0470-8225008,纸质报名材料不再退回。
4.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资格审查
呼伦贝尔市邮政管理局按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条件不符的,一律不予通过。审查结果反馈给报名者本人。
(四)考试
比选岗位通过审查人数与岗位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比选岗位。
考试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结构化面试由7名考官组成,成绩现场评定和公布,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结构化面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情况,另行加试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加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加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成绩。
按照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并在报名人员范围内公布。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呼伦贝尔市邮政管理局组织实施。派出两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岗位匹配度及社会征信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地区干部“四个特别”总要求贯穿考察工作始终,进一步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等。
考察组将重点查阅干部人事档案,重点核查“三龄两历一身份”、列编方式、职务变动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立案期、处分影响期、任职试用期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等情况,就人员廉洁自律情况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形成考察结论。考核合格人员报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档案复审,档案审核通过的进入下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岗位试用期以及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呼伦贝尔市邮政管理局根据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经党组讨论确定进入岗位试用期人员,并在呼伦贝尔市邮政管理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存在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竞争性比选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考察。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试用的,进入岗位试用期。
2.岗位试用。呼伦贝尔市邮政管理局将比选结果报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进入岗位试用期,岗位试用期为3个月。岗位试用期内,拟聘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
3.办理手续。岗位试用期满后,由呼伦贝尔市邮政管理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适合岗位要求的,报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根据岗位聘用有关规定聘用到相应岗位;不适合岗位要求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进行递补。
六、纪律监督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比选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0470-8225002、0470-8225030。
七、其他
1.报名人员须全面、如实、及时按要求提交材料,切实保证比选顺利进行,凡未按要求参加任一环节的,即视为比选人员放弃参加比选。
2.本次竞争性比选的资格条件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呼伦贝尔市邮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0470-8225008,联系人:于馨;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附件1呼伦贝尔市邮政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岗位需求表(1).xlsx

附件2呼伦贝尔市邮政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报名表(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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