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报名 【合同制】关于伊金霍洛旗妇幼保健院婴幼儿照护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临聘托育教师的公告(招6人,09月18日~09月20日报名)

招录编制:合同制

招录地区:伊金霍洛旗

岗位类型:教师

招录人数:6人

报名时间:2025年09月18日-09月20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因业务拓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临聘托育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伊金霍洛旗妇幼保健院婴幼儿照护服务中心由医院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成立,以医育结合、卫生保健、托育照护、家长讲座、亲子活动、家长沙龙等多种服务模式,不断满足家长对0-3岁婴幼儿营养与喂养、睡眠、生活与卫生习惯、动作、语言、认知、情感与社会性等全面发展需求的指导与照护。致力于为全旗婴幼儿提供高品质的照护和教育服务,秉持着“爱心、耐心、细心、责任心”的理念,打造温馨、安全、富有启发性的成长环境,是孩子们成长的快乐家园。

二、招聘计划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托育教师6人。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学历要求为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含)以上学历,有幼儿教育相关专业背景(早期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专业),有育婴师资格证者、营养师证、心理师证或班主任工作经验者优先;

6.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即1990年9月17日(不含)以后出生;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研究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在“伊旗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平台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8日-9月20日。

2.报名地点:伊金霍洛旗妇幼保健院五楼人事绩效科。

3.报名所需资料:个人简历、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报名要求

1.报名前,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同时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

2.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

工作简历:截至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3.报名用身份证(或护照)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

4.报名信息及佐证材料要确保真实、准确、有效,如因信息不准确影响考试、聘用的,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对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6.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工作。

(四)资格初审

对符合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予以退回,并告知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五)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为1:3。

(2)笔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作答。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居民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或社保卡等)参加考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地点、时间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应聘资格。所需材料如下:

(1)个人简历1份、《考试诚信承诺书》1份;

(2)身份证、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各类获奖荣誉及成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通过的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携带居民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或社保卡)有效证件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至少在面试开始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纸张及通讯工具,不得向考官表述个人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3)面试成绩应当场评定并由考官签字后公布。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划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

(1)体检工作由伊金霍洛旗妇幼保健院具体实施,体检费用由医院承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人员按规定需要进行复检的,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考察

(1)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2)应聘人员应按时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七)公示拟聘人员

1.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伊旗妇幼保健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2.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1.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在体检、考察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关系,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办理聘用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2)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3.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聘用合同中将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并追究违约责任。

5.岗前培训。为提高适应单位和岗位工作能力,对新聘人员安排岗前培训。

五、待遇

工资2500元/月,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医院统一缴纳五险,五险个人部分从个人工资中扣除,单位部分由单位统一缴纳。奖励性绩效依照医院相关制度执行。享受院内福利。

六、其他事宜

(一)伊金霍洛旗纪委监委派驻旗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组对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二)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招聘纪律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伊金霍洛旗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15934958126

监督举报电话:0477-2298095(旗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以上电话均请在工作时段内(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拨打。

附件:1.伊旗妇幼保健院婴幼儿照护服务中心临聘托育教师报名表

2.考试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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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妇幼保健院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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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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