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始建于1959年,由原伊克昭盟师范学校、教育学院、电大三校合并组建而成,2007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改建为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坐落于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以“匠心树人”为统领,以“暖城暖校”为底色,与城市同频共振,与时代同向并行,“暖”是地理区位和城市品牌赋予的标签,是对莘莘学子的深情守护,也是识才揽才、惜才爱才的赤诚情怀。
学院现设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资源工程系、化学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汽车工程系、人文管理系和基础部、思政部9个教学系部及鄂尔多斯开放大学。现有各级各类学生近10000人,其中全日制在校学生近8000人。学院占地面积1015亩,规划建筑面积40.85万平方米,现有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是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内蒙古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内蒙古自治区文明校园、内蒙古自治区平安校园。
学院现有正式教职工447人,其中专任教师370人,“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65.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285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138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国家级技能大师2人、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2人,自治区技术能手10人、自治区及鄂尔多斯市两级各类英才56人。
二、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40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涉及21个岗位。其中专任教师35名,涉及16个岗位;辅导员5名,涉及5个岗位。具体岗位和条件等详见鄂尔多斯职业学院2025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表。
三、引进待遇
本次引进人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英才兴蒙”工程政策意见及配套规定、鄂尔多斯市人才政策“双30条”及配套办法、鄂尔多斯市高等教育人才专项支持计划及学院实施细则等规定,享受上级人才礼遇及学院出台的人才政策待遇。博士研究生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硕士研究生列入控制数人员管理,执行现行控制数人员工资待遇,按要求缴纳企业养老保险。
四、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四)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鄂尔多斯职业学院2025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表》;
(七)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在读研究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我市各级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离开我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实施步骤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开展,按照编制人才引进计划、发布人才引进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查、体检和考察、学院党委会审定、拟聘用人员公示、备案、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使用电脑登录http://www.0477hr.com/contents/19/4644.html进行网上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终端设备进行报名,避免出现无法完成报名情况。
通过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人才需求目录、鄂尔多斯市“暖城之邀”招聘活动现场等渠道投递简历的人员,均需按照以上报名方式进行网络正式报名。
2.报名时间:本次人才引进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9时至2025年10月16日17时。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应聘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的居民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本次人才引进各环节使用证件必须一致。
4.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按要求在报名网站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并上传符合该岗位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500Kb以下,照片下方不得出现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
(2)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专科、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扫描件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下载,切勿修改或扫描拍照等)。留学回国(境)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已毕业且满足学位要求、但暂未获得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2025年9月30日前已满足学位要求的书面证明和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核查证明。
(4)应聘人员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岗位,需提供工作或服务单位证明(证明中应包含具体工作岗位、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证明人姓名和联系电话、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等内容)、工作(服务)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等材料。应聘人员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证件材料要求扫描清晰,四个角露出,字迹、公章清楚,版本为PDF格式,否则不予审查通过。
5.应聘人员填写简历时,须从高中开始填写,完整填写全部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不能断开和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其中:学习经历要填写学习起止年月、学校名称、所在院系、所学专业、获得学位。工作经历为截止报名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名称、所从事工作。未就业人员,未就业期间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6.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教育部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并提供相关课程表、成绩单(签字盖章版)或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复核证明,以便资格审查人员结合实际情况,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需配合提供专业判定的相关材料。
7.应聘人员在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应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及时修改。
8.应聘人员须对网上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未按要求提交材料、信息或材料不全、填报信息有误等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后果自负。填报虚假、伪造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一经核实,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9.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接收相关通知。
(二)资格初审
1.学院根据报名系统接收的有关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名工作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核应聘人员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人员,应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退回应聘人员限时补充或说明。资格初审截止至2025年10月17日。
2.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鄂尔多斯职业学院2025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表》中专业相近但不在教育部现行专业目录的,由学院结合应聘人员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商请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进行专业审查。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在资格初审时限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做任何修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本次人才引进初审通过人数与引进计划数比例超过5:1的岗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笔试环节将安排在资格复审之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学院官网及官方公众号发布的公告。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以5:1的比例确定本岗位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若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情况,则一并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及时在学院官网及官方公众号公布。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本岗位面试人员之用,不计入考查成绩。
(三)资格复审
学院根据初审结果、笔试环节成绩高低排序与该岗位引进计划数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鄂尔多斯职业学院(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赛罕街1号)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资格复审所须携带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
(2)报名时上传的有关证件、证明等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在资格复审期内提供材料不全、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根据资格复审结果确定进入考查范围人员名单。
(四)考查
进入考查范围人员在网上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请关注学院官网及官方公众号发布的打印准考证公告。
考查采取线下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面试人员需要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分为试讲、业绩介绍和答辩三个部分。
具体流程为:试讲时长约15分钟,按照给定题目、限时备课、现场试讲的形式进行;业绩介绍时长约2分钟,仅介绍本人学术方向及研究成果,不得透露个人身份信息;答辩时长约8分钟,应聘人员需对面试评委提出的专业问题进行现场答辩。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试讲60分、其余环节4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在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官网及官方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体检和考察相关事宜通过学院官网及官方公众号另行通知。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需要进行复检的应聘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进行复检。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3.考察工作由学院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一般成立2人以上考察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 “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学院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电子人事档案亦可)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取消其引进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1.综合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经学院党委会会议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并在学院官网及官方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引进结果报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本次人才引进自开始至公示之间的各个环节如出现缺额的按要求依次递补,同一环节只递补一次。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纪律监督
建立应聘人员考试诚信制度,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弄虚作假、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引进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应聘人员单方违约的,将记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三年。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以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红头文件批复日期为准),出现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放弃并导致岗位空缺而无法进行递补的,将记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一年。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人才引进无关。
(二)人才引进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官网及官方公众号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三)本公告由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有关人才引进相关文件执行或由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咨询、举报电话
报考咨询电话:0477-8396790,8390300(手机号详见《鄂尔多斯职业学院2025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表》)
监督举报电话:0477-8391524
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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