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报名 【合同制】正蓝旗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招18人,10月18日~10月20日报名)

招录编制:合同制

招录地区:正蓝旗

岗位类型:其它

招录人数:18人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8日-10月20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33号)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内党办发〔2024〕2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充实我旗社区工作力量,提升基层治理和社区服务效能,经研究,决定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补充社区工作者。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8人。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以及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心素质、工作能力;

4.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5年10月15日(含)至2007年10月15日(含)期间出生;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7.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当日)具有正蓝旗户籍;

8.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社区工作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下列人员

1.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2.社区工作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

3.《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前在岗的专职网格员等专职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及研究生;

2.现役军人;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和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军籍、开除公职;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8.有不适合从事社区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考程序和办法

(一)公告发布

2025年10月15日在正蓝旗政府门户网(https://www.zlq.gov.cn)和上都新闻公众号公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

http://115.28.96.217:8072/zwwsbm/webRegister/index.aspx?examsort=10

2.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8日08:30—10月20日17:00。

3.报考者要认真阅读《公告》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条件。报名时,报考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登记表》相关信息,并附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报考者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1)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

(2)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

(3)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5.通过全国统考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需上传证书扫描件(需在报名时取得相应证书)。

6.报考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报名成功后,报考者要及时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并妥善保存。

7.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应聘资格等处理。

8.报名期间,请报考者尽早报名,因报名后期过度集中报名造成网络拥堵、影响报名的,后果自负。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填报信息错误,进而造成资格复审未通过的,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审查时间为2025年10月18日08:30至10月21日12:00,与报名同步在线上进行。

2.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初审未通过的报考者,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重新提交。

3.资格审核通过后,须于2025年10月23日09:00至10月24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4.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如出现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时,经正蓝旗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专班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最低开考比例为2:1。

(四)笔试

1.笔试时间、考场地址详见《笔试准考证》。

2.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四证之一)原件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携带证件的,不允许参加笔试。

3.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主要测试政治理论、社区工作、法律法规和解决矛盾纠纷调处等方面的基础知识。

4.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场按照标准化设置。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报考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在正蓝旗政府门户网(https://www.zlq.gov.cn)和上都新闻公众号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2:1的,相关并列人选均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事宜在正蓝旗政府门户网(https://www.zlq.gov.cn)和上都新闻公众号另行公告。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报考者,须自行下载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3.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报名信息登记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通过全国统考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出具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就近的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服务窗口或农商银行征信查询自助机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开具时间为招聘公告发布后的时间);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均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

(六)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在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打印时间在正蓝旗政府门户网(https://www.zlq.gov.cn)和上都新闻公众号上公告,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报考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四证之一)原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携带证件的,不允许参加面试。

3.对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在面试环节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查综合分析、应变等综合素质与社区工作实务处理能力。面试时间为每人8分钟,面试总分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并列人员所取得的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仍无法确定排名顺序的,则从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人员条件中择优录取,如仍继续无法确定排名顺序的,则由并列人员进行面试加试。

6.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在正蓝旗政府门户网(https://www.zlq.gov.cn)和上都新闻公众号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所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医院由招聘单位指定的公立医院进行;

(2)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医生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体检对象未在规定时间、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或未参加体检以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可到指定的医院复检一次,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递补原则同上。

2.考察

正蓝旗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专班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考察组,负责对拟招聘人选进行深入审查。采取查核档案、个别谈话、与报考人员本人面谈等形式,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和遵纪守法、诚信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正蓝旗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专班。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者,报经正蓝旗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专班研究后,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前科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其他依法应当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因未接受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递补原则同上。

3.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经正蓝旗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专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正蓝旗政府门户网(https://www.zlq.gov.cn)和上都新闻公众号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原则同上。

(八)选岗调配

由旗委组织部、社会工作部及上都镇、桑根达来镇按照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名次顺序组织拟聘用人员选岗,鼓励就近就便、职住兼顾。不服从分配的人员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聘用

新聘用社区工作者与相关苏木镇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苏木镇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社区工作满2年且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取消聘用情形。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报考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手续前被事业单位聘用的,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聘用的,取消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五、待遇落实

工资待遇执行《正蓝旗关于深入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试行)》(蓝党组办字【2023】84号),相关待遇列入正蓝旗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考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通过电话通知递补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的手机畅通,在招聘过程中,如因无法联系被取消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次招聘除体检费用需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外,在报名及整个招聘流程中,不会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四)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以任何形式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此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五)具体组织实施时间以实际安排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正蓝旗政府门户网(https://www.zlq.gov.cn)和上都新闻公众号查看。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正蓝旗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专班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479-4222083

受理时间为:08:30-12:00;14:30-17:30

正蓝旗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专班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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