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包头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稀土高新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后备库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后备库人员200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严于律己,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能长期从事社区工作;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4年10月15日(不含)至2007年10月15日(含)期间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稀土高新区户籍(2025年10月15日(不含)前取得稀土高新区户籍)或在稀土高新区居住1年(含)以上;或在稀土高新区从事街镇、社区工作1年(含)以上;
6.自治区、包头市选聘到稀土高新区服务且服务期满符合报考条件的各类“项目人员”(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员储备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不受户籍、居住地限制;
7.自治区“草原英才”、包头市“鹿城英才”;或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取得社会工作师或高级社会工作师的人员;或毕业于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学科专业代码030302);或在包头市所辖社区的居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岗位工作3年(含)以上且工作期间获得自治区和包头市党委、政府授予个人奖项的人员(报考人员需提供加盖所在街镇党(工)委公章的“从事**社区居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工作3年(含)以上”的证明和取得相关奖项的原件及复印件),满足前述条件之一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9年10月15日(不含)之后出生,以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且不受户籍、居住地限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军籍、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的社区工作者;
3.受过刑事处罚,或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
4.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受过行政拘留的人员;
5.涉及黑恶势力或被认定为“村霸”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8.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审查、监察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9.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煽动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人员;
10.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11.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2.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13.现役军人;
14.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从事社区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发布招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流程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须登录该指定网址——http://nmdsjy.pinge360.com/exam/2417报名,不收报名费。报名人员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8:30—2025年10月21日17:3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提早报名,因过度集中报名造成网络拥堵、影响报名的,自行承担责任)。
3.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招考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人员按照报名系统要求逐项填写信息(必须实名注册,如实填写);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蓝底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更新时间为6个月内)、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户口簿证件原件,本人为高新区户籍的提供户口簿首页(地址页)、户主页及本人页,户口不在高新区的提供居住证明(附件3,可在所居住村、社区开具);在高新区从事街镇、社区工作的提供加盖所在街镇党(工)委公章的工作证明原件(附件2);“项目人员”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原件;自治区“草原英才”、包头市“鹿城英才”证书原件;毕业于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资格的人员提供证书原件;在包头市所辖社区的居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岗位工作3年(含)以上且工作期间获得自治区和包头市党委、政府授予个人奖项的人员需提供加盖所在街镇党(工)委公章的“从事**社区居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工作3年(含)以上”的证明和取得相关奖项的原件;在社区工作3年(含)以上目前仍然在岗的工作人员需提供加盖所在街镇党(工)委公章的“从事社区工作3年(含)以上目前仍然在岗的”的证明原件。
4.请自行下载打印附件1考生承诺书(签字按手印)、附件2工作证明或附件3居住证明(加盖公章),将PDF版上传到报名系统,并在资格复审时携带现场核验。
报考人员对填报信息及上传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发现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考试及上岗资格。报名时报考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方可提交(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以及手机号码在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二)资格初审
1.初审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9:00—2025年10月22日17:30。
2.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组织进行,按照报名条件对照《报名表》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条件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5年10月22日14:30以前进行修改,将重新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通过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3.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于初审时间截止前自行登录报名网站(http://nmdsjy.pinge360.com/exam/2417)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无《报名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三)笔试
笔试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命题,全程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稀土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公众号相关公告。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长120分钟。考生须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3.考试当日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准考证按要求参加笔试考试。
4.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5.加分因素
(1)自治区“草原英才”和包头市“鹿城英才”人员笔试成绩加4分;
(2)在包头市所辖社区的居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岗位工作3年(含)以上且工作期间获得自治区和包头市党委、政府授予个人奖项的人员笔试成绩加3分;
(3)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笔试成绩加2分:
①在社区工作3年(含)以上目前仍然在岗的工作人员;
②取得社会工作师或高级社会工作师的人员;
③毕业于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
以上加分项不得累计加分。
(四)资格复审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审核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稀土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公众号相关公告。
按照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1:3的,同时参加资格复审;如因考生自愿放弃复审资格导致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补充,补充后仍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参加资格复审。
2.考生参加资格复审及其他材料的审核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考生承诺书2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更新时间为6个月内)或学历认证报告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6)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居住证明原件1份;
(7)在稀土高新区从事街镇、社区工作人员需提供加盖所在街镇党(工)委公章的“从事**街镇或**社区工作1年(含)以上的证明”的原件;
(8)“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9)涉及加分因素的考生须携带:在社区工作3年(含)以上目前仍然在岗的工作人员需提供加盖所在街镇党(工)委公章的“从事社区工作3年(含)以上目前仍然在岗的”的证明原件;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社会工作专业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自治区“草原英才”、包头市“鹿城英才”证书原件;在包头市所辖社区的居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岗位工作3年(含)以上且工作期间获得自治区和包头市党委、政府授予个人奖项的人员需提供加盖所在街镇党(工)委公章的“从事**社区居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工作3年(含)以上”的证明和取得相关奖项的原件;
(10)无犯罪证明1份;
(11)征信报告1份(更新时间为3个月内)。
3.凡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的,视为资格复审未通过。
4.资格复审通过者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稀土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公众号相关公告。
按照资格复审通过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初步人选。面试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命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生须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签字确认,面试过程中将采取全程录音录像。
2.总成绩的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5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
(六)体检及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考生按照通知要求自行前往指定医院进行检查。
1.体检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稀土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公众号相关公告,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入库资格。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补充(递补只进行一次)。
3.对符合资格人员在“稀土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入库管理;对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不予入库;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入库。
(七)录用与报酬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稀土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列入社区工作者后备库管理。今后社区工作出现岗位空缺,统一从后备库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充,统一分配到相关街镇。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入职资格。相关街镇与入职人员签写“录用审批表”,提交区党群工作部审批。入职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街镇考核,合格者留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并从后备库中剔除。
2.社区工作者与相关街镇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年限原则上不低于3年。社区工作者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后,按照《关于建立全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四、考试范围
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社区工作案例分析等相关知识。
五、注意事项
1.为保障社区工作的正常开展,本次招聘考试成绩保留至下一次招聘社区工作者后备库人员发布公告之日。自本次招聘发布总成绩公告之日起算,成绩有效期内出现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在招录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结果的,责任自负。
3.对招录社区工作者后备库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录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4.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不以任何形式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果社会上出现假借此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5.如录用人员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社保缴费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自筹补齐应缴费用。
6.本次招聘纳入储备管理的人员在储备期间不发放待遇,不缴纳社保。
7.公告中涉及的暂定事宜请及时关注“稀土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公众号获取相关信息,不以其他方式告知。
六、咨询监督
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
报名系统技术电话:0471-3121693
报名咨询电话:0472-5255910、0472-5255930
监督电话:0472-5255765
(注:咨询电话仅依据本公告内容进行解释,公告以外内容一概不予解答。由于报名期间电话咨询人员较多,有可能造成线路繁忙,考生如不能及时拨通电话,请务必耐心拨打或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以上咨询电话仅在工作时间开放,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附件:
稀土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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