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报名 【事业编】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批)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招52人,10月24日~11月06日报名)

招录编制:事业编

招录地区:鄂尔多斯

岗位类型:事业单位

招录人数:52人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4日-11月06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为不断优化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大招才引智力度,根据《鄂尔多斯市委 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人才政策打造一流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党发〔2023〕19号)、《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人才友好型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党办字〔2024〕26号)、《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60号)等规定,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及条件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2名。具体信息和要求详见附件1:《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批)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突出的专业技能水平、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2.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需取得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教育部认证的海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2)年龄要求: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即1994年10月17日之后出生); 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即1989年10月17日之后出生)。

(3)专业及其他要求:符合附件1:《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批)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所列学科、专业、资格条件等要求。

3.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和离开我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5年10月24日9:00开始报名,报名截至2025年11月6日17:3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ordos.gov.cn),点击“鄂尔多斯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大厅”飘窗中“个人登录”,注册登录后点击“人才引进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本人签名的《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2)。数码彩照上传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以下,宽度400像素,高度600像素。在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后提交。

岗位目录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报考者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以及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等,报考者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17:30,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引进资格条件和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查地点和时间见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凡是因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提交材料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者后果自负。

(三)考查和资格复审

1.考查

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资格初审通过人数未达到50人(含50人)的岗位采取面试形式进行考查;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超过50人的岗位采取专业能力测试+面试形式进行考查。专业能力测试不划定范围,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重点测试应聘人员需具备的专业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引进人数1:3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达不到1:3比例岗位的,以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实际人数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仅作为筛选进入面试人员资格使用,不计入总成绩。

面试按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主要考查综合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形象举止等。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未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面试成绩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各岗位引进计划数及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后续环节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引进计划数的,组织面试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后续环节。

2.资格复审

采取面试形式进行考查的岗位在面试结束后组织进行资格复审,采取专业能力测试+面试形式进行考查的岗位在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官方网站。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毕业证、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后续环节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引进名额空缺的,按照考查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各岗位考查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该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由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由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实施,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经领导小组研究后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考察工作由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实施,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引进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由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引进资格。报考人员应在按引才单位指定的时间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引进资格。

因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考察中途放弃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1次。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人选的考查成绩及体检、考察情况,经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会议研究后,确定拟引进人选,并在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引进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公示结束后,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引进申请报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引进手续。

在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通知下发前,出现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它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间按正式工作人员实施岗位聘用,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新聘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待遇

引进人才办理人事手续,列编注册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控制数编制按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等待遇。符合鄂尔多斯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政策,且只享受一次。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时,请规范并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后续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二)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对引进人才工作全程监督。

(三)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引进工作任何阶段及聘用后发现引进人员与引进条件不符和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四)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五)聘用到《岗位表》中明确有最低服务年限的,考生须在聘用单位完成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转任到上级、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考生单方违约的,将记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三年。

(六)考生在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后(以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的红头文件批复日期为准),出现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放弃并导致岗位空缺而无法进行递补的,将记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一年。

(七)未尽事宜依据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有关人才引进等相关文件执行。

(八)咨询和监督电话

人才引进政策咨询电话:0477-8588135(市工信局办公室);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监督举报电话:0477-8581288(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附件1:附件1:《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批)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附件2:附件2:诚信承诺书

审核:任茂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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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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