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 切实消除监管盲区的通知》《呼伦贝尔市央企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央企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完善驻矿安全监管考核退出机制,呼伦贝尔市矿山安全监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央企煤矿后备驻矿安全监管员(技术检查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招聘人数
招聘呼伦贝尔市央企煤矿后备驻矿安全监管员(技术检查员)(以下简称后备驻矿安全监管员)25名,其中:井工煤矿20名、露天煤矿5名,限男性。
三、招聘岗位
呼伦贝尔市矿山安全监管局央企煤矿后备驻矿安全监管员为现有驻矿安全监管员的补充,当在岗驻矿安全监管员本人辞职或因工作不力被辞退后,将从后备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上岗。
四、招聘条件
(一)热爱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了解国家对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
(二)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爱岗敬业,遵守工作纪律,清正廉洁,服从组织安排。
(三)年龄在60周岁以下,煤矿企业内退或退休人员,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具有涉煤专业且有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有10年以上煤矿工作经验)。
(四)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其他违纪违法行为人员。
(五)具有涉煤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和驻矿安全监管经验的人员优先。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5月23日至6月6日16时30分,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材料:
(1)呼伦贝尔市招聘央企煤矿后备驻矿安全监管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第一页和本人页);
(3)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资格证、职称证、学籍认证报告、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4)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以上报名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夹,文件名为:姓名+手机号码。
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3.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
采取线上报名和线下资格审核的方式。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报考,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mkaqjdglk@163.com,线上审核相关材料通过后,通知应聘者进行线下审核,线下审核需携带以下材料:
(1)呼伦贝尔市招聘央企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资格证、职称证、学籍认证报告、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4)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5)蓝底2寸本人近期免冠照4张。
线下审核地点为呼伦贝尔市矿山安全监管局,审核时间待通知。工作人员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由呼伦贝尔市矿山安全监管局初审,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机关纪委终审,符合招聘条件的留下相关信息和资料。
(二)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重点测试考生对煤矿安全应知应会基本知识的掌握和判断推理等能力,笔试满分100分,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内容:《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等。学习资料由呼伦贝尔市矿山安全监管局提供电子版或自行上网下载。
4.成绩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70%和30%进行折算后,即为总成绩得分。
(三)公示
面试和笔试成绩将在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大楼一楼和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出现群众举报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提供虚假等情况的,经调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按总成绩排序递
补。
(四)健康体检。
公示结束后,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拟录用人员需提供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入职体检报告,体检费用由报名人本人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得分排序依次递补。
六、身份及待遇
体检合格的人员作为后备驻矿安全监管员,在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大楼一楼和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2联系不上拟聘用人员本人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期内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经调查属实的。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此次录用的25名人员将排在2024年已录用的6名后备人员(井工2人、露天4人)之后,在现有驻矿安全监管员出现辞职或被辞退的情况后,依次进行补录递补。
补录人员确定后,呼伦贝尔市矿山安全监管局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聘用期1年,合同期满后如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可继续聘用,办理程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执行。聘用期间,被聘用人员依法享有正当的权益并履行约定的义务。
按照《呼伦贝尔市央企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制度》规定,聘用人员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绩效考核合格后发放3000元/月绩效奖金,共计为5000元/月(聘用人员均为煤矿企业内退或退休人员,不缴纳五险一金),每年为聘用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聘用后的驻矿安全监管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在呼伦贝尔市矿山安全监管局的管理和领导下,按照《呼伦贝尔市央企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制度》依法督促煤矿企业及时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并严格执行有关部门作出的煤矿安全生产指令、决定。
七、其他事项
(一)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和照片不予退还。
(三)如报名后备驻矿安全监管员人员不足25人,符合要求的人员全部纳入后备驻矿安全监管员名单中。
(四)咨询电话:13948078024、15560674143。
(四)本公告由呼伦贝尔市矿山安全监管局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表
呼伦贝尔市矿山安全监管局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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